2025年青岛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兽医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 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 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 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 型,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 2025 年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95 人,其中动物医学院兽医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9人,研究方向:
01 预防兽医学
02 临床兽医学
03 基础兽医学
原 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 5 人,除会计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各专业实际招 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和学校招 生计划分配办法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 年学校入学之日 (以录取通知书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 历的本科结业生,进修过 5 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 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 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 考费。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 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 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 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 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 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 向我校提交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6)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 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 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 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 行复核。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 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 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请查看 报考点网站发布的确认通知或者电话联系报考点咨询。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 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 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自行承担因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 关约定及要求。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 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 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 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 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为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考试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三)初试方式及时间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 力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43 兽医基础④808 动物生理生化
复试科目:免疫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兽医微生物学②兽医临床诊断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 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 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校执行国家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 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 则,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 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 计入复试总成绩。
6.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 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 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 专业实际情况执行,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 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 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 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 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 任。
八、学制学费
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学费10000 元/生/学年 。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培养校区为蓝谷校区,其他学院为城 阳校区。
城阳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 700 号
蓝谷校区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问海路 17 号
联培专项计划研究生原则上除课程学习在学校培养校区进 行外,其他时间在联培单位进行培养。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 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 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学校仅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
十、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 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毕业论文答辩(也称为“学位论文 预答辩”)通过,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研究生离校前颁发毕业证 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要求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 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 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 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 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 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章程中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 致之处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学校研究生处 网站(http://grad.qau.edu.cn/)发布,请注意查看。同时,欢迎考 生关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掌握相关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