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农业大学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依据

  中期考核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青农大校字[2014]169号)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提高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青农大校字[2019]1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中期考核时间及要求

  1.中期考核完成时间为7月15日前。

  2.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采取线下方式,不在校研究生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3.中期考核应当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组织,所属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专业硕士中期考核至少有1名行业专家)。考核小组成员及组长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并报研究生处。

  4.中期考核应当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和道德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生报告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中期考核70分以上为及格。

  5.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审核后,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将考核记录、结果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6.学院将《中期考核信息表》于考核前3日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学院主页及研究生处主页中公布。

  7.中期考核公示结束后,学院于7月15日前将《中期考核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三、其他

  1.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2.纸质版表格请相关负责人、分管院长及院长签字盖章。

  研究生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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