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金融数学与金融计算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主导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大潮、响应学科交叉、文理融合的学科发展和产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要求,发挥数学在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作用和关键作用,培养数字金融、金融科技为特征的新型金融发展急需关键核心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院(以下简称数学学院)依托长期办学形成的数学、数据计算与经济金融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和优势,整合学科学术资源、师资队伍资源、产学研合作资源,设立“金融数学与金融计算”专业学位,2022年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是教育部批准的依托数学学科设立的第一个专业学位点,也是我国设立的数学与金融交叉人才培养的第一个专业学位点。

  我院2025年招收金融数学与金融计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S0260。

  具体招生计划请各位考生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数据,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结合本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科最早可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数学教研室,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并成立信息系时重新组建,2018年在原数学科学研究院和信息学院数学系基础上组建成立数学学院,学院拥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并设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一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三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学科与经济、金融交叉特色十分鲜明,优势突出。早在1979年开始受教育部委托招收经济数学师资班,1984年开始招收“经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1984年设立数量经济学硕士点(为我国第一批该专业的三个硕士点之一),1990年在西方经济学学科点下招收数理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1998年被批准设立数量经济学博士点。我院申报的“金融计算与数字工程”项目获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在突出特色的同时,不断加强学科基础,拓宽应用领域,为学科交叉与复合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推动。此外,数学学院还跟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国索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家国内外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为培养高水平国际性人才提供了良好平台。

  培养目标:“金融数学与金融计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致力于培养学生数学基础、理解和掌握现代金融理论、熟悉现在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知识及其发展,以及综合运用数学理论和方法、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解决金融实践问题和开展金融创新的能力,毕业生能在数字金融、金融科技等发展前沿和金融实践中从事数理研究、数据计算与分析、数字金融、金融科技与及其金融安全解决方案,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实践、设计和实施量化投资等方面工作。

  培养特色:“金融数学与金融计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以跨学科、实践性、前沿性、创新性为突出特点,其培养特色体现在基于专业培养目标,以实践为导向,综合数学、金融、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知识和能力要求,全面构建的理论、方法、应用三模块课程体系和行业调研、案例研究、创新实践的三环节实践体系:

  三模块课程体系

  强化理论基础:包括概率论、数理统计、优化理论、数值计算等数学基础;程序设计等计算机基础;金融理论、金融市场、投资学、资产定价等金融基础

  夯实方法基础:随机过程、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统计计算,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算法

  突出应用能力:金融数学,期货、期权及其衍生产品,金融统计与金融计量分析,固定收益市场数学建模,机器学习与量化投资,区块链与金融科技,大数据与风险管理,投资组合分析与管理

  三环节实践体系

  行业调研:了解实际金融体系、相关制度机制、市场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趋势、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案例研究:以问题为导向,以深入理解理论、掌握应用方法、培养应用能力为目标,针对实际问题和实际案例,从理论、建模、计算、分析全过程开展研究分析,形成研究报告。

  创新实践:在校内和业界导师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以上岗实践为基础,开展创新研究和创新实践。

  培养优势:本学科在与经济、金融学科交叉研究与信息技术交叉应用具有长期的历史积累和突出的人才培养优势。

  交叉研究学科优势:中国人民大学数学学科早期在数据包络分析、层次分析法、经济数学模型、风险理论、实验经济学开展研究,是国内最早开展数学与经济学、金融学交叉研究的学科单位之一,是全国第一批设立的数量经济学硕士学位点之一,1990年数学学科招收数理经济学博士研究生,1998年设立数量经济学博士学位点。2019年,我院获批筹建“金融计算与数字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服务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解决在区块链技术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金融创新、金融安全和金融风险监管问题;2022年,我院牵头组建了交叉科学研究院“区块链与数字经济文理交叉创新团队”,并参与组建了“金融科技文理交叉创新团队”,近年来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并在金融科技、分布式人工智能、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等领域形成了一批自主创新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数字化产品。我院重点增强了金融科技、分布式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前沿领域的师资队伍,研究领域不仅涵盖了传统的金融时间序列分析与金融计量、金融衍生品定价、金融风险管理等领域,更涉及了大数据时代、智能时代下的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等领域。特色学科优势为人才培养提供强力支撑。

  跨学科人才培养经验:1979年受教育部委托开办经济数学师资班,1984年设立经济应用数学本科专业,上世纪90年代,依托数量经济学博士学科点,数学系开设十余门数学与经济学金融学高度融合的系列高级课程,2003年以来先后开办经济学与数学双学位班、金融学与数学双学位班、财政学与数学双学位班,积累了丰富的数学与金融学交叉人才培养基础和经验。

  跨学科人才培养成效:培养了以国际著名的计量经济学家美国波士顿学院的肖志杰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俏教授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董志勇为代表的一大批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任职的经济学、金融学杰出人才和国内外金融部门任职的行业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

  产学研合作培养优势:以教育部“金融计算与数字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平台,与一批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数学学院和学校相关学科一大批金融领域杰出校友,为特色课程建设、案例教学、实习实践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中国人民大学自行组织。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需提供相应外语水平证书;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除“强军计划”外,我校不接收在职军官(含警官)攻读硕士研究生。

  (8)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前应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提前10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请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在参加复试时备用。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准考证》上会作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5.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827线性代数。

  6.初试成绩查询:关注“教育部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差额的比例,以及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2.复试信息发布:我校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2025年3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同时登录所报考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所报考院系网站。

  4.复试内容: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

  招生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按所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6.在必要时,我校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在被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将于2025年7月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类型。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培养校区、学习年限和住宿情况

  中关村校区。本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对非全日制学生不提供宿舍。

 

九、学费标准

  18.8万元/年/人。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阶段,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及时发布信息公示。

 

十一、违规处理

  (一)报考纪律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试纪律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若教育部在202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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