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师范大学推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组建一级学科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硕士”)学位点组织与运行,强化教育硕士培养全过程管理,现需各培养单位推荐教育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推荐1位委员,该委员原则上为本培养单位教育硕士指导组组长(非退休人员)。

  二、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相关领域(方向)的培养质量标准制定、研究生招生、培养实施、学位申请、学位点建设与评估、质量保障等具体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地址: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6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15255;邮箱:yjshy307@scnu.edu.cn。

  研究生院

  教育硕士中心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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