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申请人:
自2022年9月起,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工作以后在学校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工作流程见附件。现将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1.各单位须组织好学位授予数据信息核对工作,严格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各处相同字段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
2.学位申请人须认识到学位授予数据信息的重要性,在系统中逐项核对内容、完善信息,空缺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无法修改,联系研究生秘书老师。
3.授予数据核对无误后,申请人在“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表”(即学位基本数据表)签字。各单位收齐后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联系人:王洪泉
联系电话:0533-2781868(81868)
山东理工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