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3号,制定本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创建于1949年12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我校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别与区域研究、语言数据科学与应用);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翻译硕士(MTI)、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法律硕士(JM)、国际商务硕士(MIB)、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公共管理硕士(MPA)。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000名(含推免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约19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约5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会有适量增减。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名额。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

  拟招生人数:77人,(不招同等学力)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2.5年,学费85000元。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我校研招综办出具书面证明。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报考条件及须提供的材料一览表

考生类别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复试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准考证印前需寄至我的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10月25日上午确认准考资格时须提供的材料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身份证、毕业证书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身份证、学生证 /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 ①高职高专毕业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至2024年9月1日)②按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不含网络教育) 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 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各专业 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 料另请参见表二)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 / 身份证、硕/博学位证书 /
在校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身份证、学生证、同意报考证明 务必于2023年10月25日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外人员暂时无法进校,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30-11:30携相关材料原件至我校东体育会路340号进行准考资格集中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将被取消准考资格。  (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邮编:200083)

  注:“本科结业”指未能正常本科毕业的学生,即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本科结业”须按同等学力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后学历”选项请选择“本科毕业”。

  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报考新闻与传播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同等学力人员: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学术论文原件。

  请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专业的考生如以专科学历报名,则仍须按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提交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

  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携材料至我校进行准考资格审查。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

  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学籍)有疑,建议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以免因学历(学籍)认证问题无法进行复试。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于10月25日至我校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不准考的、由同等学力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提示: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各省不同,各省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公布的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研招综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七、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du.cn),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研招综办免费申领。

  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八、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办法和程序等由我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3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专栏。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

  (五)我校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新闻与传播硕士:120%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七)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复试时,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我校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均为50%。

  (十二)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

  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国、重大疾病、怀孕、工作原因(仅限定向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因入伍可以申请保留2年。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我校部分自命题外国语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仅供参考):

  1.法语:

  主要考查学生法语语言知识和法语语言能力的掌握程度,包括法语语法和词汇知识、阅读理解能力以及法汉/汉法互译能力,主要题型为填空、选择、阅读、翻译等。

  2.德语:

  德语语言的综合能力,包括语法、词汇,阅读,也包括德汉翻译技能、德语写作技能等。

  3.西班牙语:

  主要考查考生的西班牙语运用能力,包括对西语语言知识、如冠词、前置词、动词变位的掌握;对短文的阅读理解和归纳;西汉互译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题型包括填空、选择、翻译、阅读、释义等。

  4.阿拉伯语:

  语言内容(词语变化与选择)

  语言阅读理解(短文阅读、判断、回答问题)

  语言运用实践(1)短文翻译(中译阿、阿译中)

  (2)写作

  5.意大利语:

  考查意大利语言方面的能力,包括语法应用、文章阅读和理解、意汉互译以及基础的运用意大利语进行短文写作的能力等。

  6.葡萄牙语:

  考查考生葡语语言能力及对葡语国家概况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阅读理解能力、语法运用能力、翻译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写作的能力。

  7.朝鲜语:

  考察学生的朝鲜语知识的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基础知识:朝鲜语语音和正字法(语音变化),词汇知识(构词法,如派生法、合成法、汉字词构词法),语法(助词和语尾的使用等),命题作文。

  8.泰语:

  考查泰语语言方面的能力,包括语法应用、词汇、文章阅读和理解、泰汉互译以及运用泰语进行短文写作的能力等。

  

十一、注意事项

  1.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

  2.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3.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4年拟招人数。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6.关于往年试卷的提供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常见问题-往年真题专栏。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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