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一)各类学生从1月15日(周六)起,结束考试和相关教学科研任务后开始放假。根据疫情防控错峰开学的相关要求,研究生2月17日(周四)报到注册,当日晚8:00前有关院所统计返校学生人数,并及时报研究生院,2月21日(周一)正式行课。本科生2月18日(周五)报到注册,当日晚8:00前各学院统计返校学生人数,并及时报学生处,2月21日(周一)正式行课。
(二)教师1月15日(周六)至2月17日(周四)放假。
二、有关工作
(一)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7日之内,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登录上网,并将成绩底单、试卷及分析报告等交开课院所办公室。
(二)尚未落实新学期教材的任课教师务于1月6日(周四)前与教务处联系,以便及时组织订购,保证新学期课前到书。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研究所要认真检查新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情况,确保春季开学后正常教学秩序。
(四)基建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安全文明施工。后勤部门要抓紧完成各项维护维修任务,为春季开学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五)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所要提前做好补缓考和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坚持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带班和值班,教职工可轮休或补休。(1)寒假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春节安全值班时间:1月31日、2月1日和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请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将带班和值班安排书面报学校党政办和保卫处、校区党政办和保卫部。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如遇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请示或报告。因擅离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具体规定,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俭、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专人保管印章,严格管理和使用。寒假期间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分时段在校党政办(1月15日至1月30日在雅安、2月7日至2月17日在温江)用印,同时需通过校园网“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用印申请表,并完成审批程序(或持相关部门及分管校领导签批的纸质用印审批表)。
(四)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情况需留校的,本科生由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审批,研究生由各院所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学生、后勤部门及各院所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假期留校管理规定,离返校须及时向所在院所请销假。学生留校及出入要严格对标疫情防控要求予以审批和管理。
(五)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保密工作,注意防火防盗,保管好重要物资物品和仪器设备,加强水、电、气和化学试剂,特别是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物品的管理。
(六)宁可十防九空,也不可失防万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十案七制三流程一体系”的规定,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小。
(七)进一步加强法纪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切实做好离返校途中自我防护措施。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