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9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7%,正高级教师675人、副高级教师876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74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038人。

  研究生指导教师中,拥有国家级人才115人次、省部级人才300人次。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7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出版),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2%。

  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2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其他省级平台70余个。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和图书档案出版联盟,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大学合作建立“陕西师范大学乌兹别克斯坦研究中心海外工作站”“海外中文实习基地”。获批成立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师资队伍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科研合作成果显现。

  学校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5年陕西师范大学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其中教育学部招收教育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30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

  ②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的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③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

  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为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选择非定向的非全日制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录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准考。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报名号前4位为报考点代码)。考生网上确认期间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地点:由所选报考点安排。

  考试内容: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03教育管理。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我校相关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学制、学费及住宿费

  学制3年,学费3万。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复试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仅通过该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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