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数据与商务智能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苏州大学商科教育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东吴大学早期。改革开放以后,苏州市财经学校并入苏州大学。1984年,在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财政厅筹集资金支持下,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成立,成为苏州大学最早设立的二级学院,2002年更名为苏州大学商学院。2022年2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与苏州大学签署三方协议合作共建高水平特色商学院,学院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期。

  学院以“修文德以济世,习商略以富国”作为院训,倡导“富创意,善通变,耐持久,承责任”的核心价值观,以“在人间天堂苏州,建设人才胜境”为愿景,以“聚天下英才,育世界精英,积人文情怀,践社会责任”为使命,孳孳汲汲把苏州大学商学院建设成与时俱进的全球一流商学院。

 

二、项目特色

  ●培养目标

  依托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和苏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 

  ●配备富有实践经验和国际化的师资队伍

  MBA任课教师由具备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或企业案例研究、善于组织案例教学和实践性课堂的教师担任,同时,还择优聘请欧美及台湾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拓宽国际视野。

  ●依托苏南区域优势,注重本土案例教学

  学院和MBA中心积极组织教师深入苏南地区企业调研,依托丰富的本土企业案例和创业实践,鼓励采编和使用本土管理案例。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实践环节

  精选知名跨国公司和本土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以“东吴MBA大讲堂”为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专题教学,同时举办MBA案例大赛和创业大赛,提升学员的实战技能和综合能力。

  ●实行“双导师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采取双导师制,成立导师组,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为辅的集体培养方式。校内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校外导师由各经济产业部门与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管理人员承担,主要参与实践过程、创业项目和案例研究、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师资力量

  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

  

 

四、课程模块

  第一年:

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MBA

  

  第二年:

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MBA

 

 

五、招生政策

  单位代码:10285

  专业代码:12510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学制:3年。第1-4学期为课程学习和企业实践阶段,周末班授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相对集中班课程安排在周五六日,一次三天;第5-6学期为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答辩阶段。(寒暑假原则不安排课程)。

  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3.招生计划:苏州大学2025年拟公开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280人(具体以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下发指标为准)。

  4.学费:6.8万/年(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5.证书授予:修完学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工商管理硕士(MBA)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若进入复试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

  江苏省网上确认时间:11月1日-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采集本人图像和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材料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

  ●考生应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尽早上传网上确认材料。

  ●建议考生在前三天(11月1日-3日)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二)复试

  1.复试前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3. 根照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结合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九、体检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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