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研究生申请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程序及重点选派领域

  1、选派工作要结合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和平台、优势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2、各基层培养单位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需明确本单位收取报名材料的时间、本单位评审办法和评审时间、本单位推荐名单上报。各基层培养单位实施办法需通知相关导师和学生。各基层培养单位应成立公派出国研究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面负责本单位学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把政治过硬、学业优异和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学生选拔出来,对选拔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进行严格把关。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派出渠道

  1、“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现有合作渠道,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公布项目信息为准,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

  2、“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四、申请条件及选拔对象

  1、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8)申请人员需与外方导师确认同期邀请信发放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期可资助不超过2名同一留学身份的人员赴国外同一导师处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2、选拔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等。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未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不可申报。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建议申请人申报时博士论文已开题;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或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请各培养单位重点考虑派出的可行性并慎重推荐。

  3、选拔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博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同期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六、选派工作流程

  1、各培养单位选拔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战略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导师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对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做重点审核,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2、校内申报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序号时间步骤具 体 内 容
1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前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员参照2022年相关申请通知、选派办法及常见问题解答,准备申请材料。按照附件1的清单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1)申请表(附件2或3)2)国内导师推荐信(同时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并以申请人命名)3)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学习计划(外文、导师签字)5)国外导师简历(导师签字)6)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0)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22022年3月1日之前(高水平攻博类型及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其他同期合作项目全部类型)2022年5月1日之前(高水平联培博类型)培养单位审核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选派办法对所有类型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填报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报送申请人国内导师推荐信(PDF电子文档)、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的表格(纸质版盖章及电子文档)。
32022年3月10日之前(高水平攻博类型及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其他同期合作项目全部类型)2022年5月10日之前(高水平联培博类型)学校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42022年3月30日之前(高水平攻博类型及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其他同期合作项目全部类型)2022年5月30日之前(高水平联培博类型)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1)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提交申请材料。2)信息平台使用说明,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3)系统显示申请已被接受后从系统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交各基层培养单位。
52022年3月31日之前(高水平攻博类型及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其他同期合作项目全部类型)2022年5月31日之前(高水平联培博类型)递交纸质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各基层培养单位写好推荐意见并盖章,推荐意见文字内容及身份信息请保存至汇总表中并发送至wangwei23@suda.edu.cn。各基层培养单位统一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62022年4月12日之前(高水平攻博类型及部分合作奖学金渠道联培博、其他同期合作项目全部类型)2022年6月12日之前(高水平联培博类型)学校网上审核材料学校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22年5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管理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8录取之日至次年年底派出录取人员陆续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备注:1.各类型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请务必提前参阅官网发布的项目信息!2.受疫情影响,第一批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审核方式,请准备好以上所列材料电子版!申请人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培养单位-留学身份-姓名-学号

  七、其他信息

  1、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2、苏州大学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报电子材料,详见附件。受疫情影响,第一批次申报采用线上申请及审核方式,请各基层培养单位准备好校内申请流程中所列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所有纸质版材料在正式开学后再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返校时间后另行通知。

  申请人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培养单位-留学身份-姓名-学号

  3、苏州大学2022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咨询QQ群:645957393(进群申请:2022国家公派+学院<部>+姓名;进群后请修改群名片,格式为:所在学院<部>+姓名+学号+攻博/联博)。请拟申请人员尽快加群!

  4、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512-65222647,邮箱地址:wangwei23@suda.edu.cn。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1.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2.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4.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5.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

  6.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7.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8.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9.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2日

上一篇:苏州大学: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拟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篇:2021-2022(2)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助教名单公示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