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20人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 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按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2024年3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上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九、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22000元/生·学年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2024级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12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在十九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政策精神,发挥学校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项目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成都交控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国龙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基地、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基地等企业、科研平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项目以“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所有参与专项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践环节,而非定向就业。

  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2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不少于1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作。

  3.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解释。

  关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奖助学金、企业概况等内容请参见我校研招信息网《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宣传册》。

 

十一、其他

  招生政策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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