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4〕2号)(附件1),现开展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进行总结和提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限一般为二至三年,本次结题验收项目范围包括2017年、2018年申请延期结题或暂缓结题的立项项目;2019年立项项目任务书中结题时间已到期的立项项目(见附件2)。如项目组已完成《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验收,但提前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曾经已申请延期的项目请务必于本次结题,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项目的再次延期申请。

  二、验收工作组织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三、验收工作要求

  结题验收工作将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学校将聘请至少3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组成人员中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本校专家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验收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采取以下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报告项目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请准备好PPT报告,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召开座谈会、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三)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验收意见。鉴定验收意见包括:对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评价。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由市教委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验收结题。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或开展教学实践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

  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延期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经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备案。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验收申请及材料报送

  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组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提出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1月29日之前,工作时间内向研究生院115室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纸质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校全名+主持人姓名+教改项目验收表;(见附件1)

  2、《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在结题验收主要成果目录栏和是否建议推广栏填写完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校全名+主持人姓名+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

  3、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研究报告是每个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如何实施、实施效果及推广价值等方面的内容。研究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应提交格式为PDF的电子版一份,相应纸质版材料一份(应有封面和目录并需装订成册)。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名+主持人姓名+教改项目研究报告“或“学校全名+主持人姓名+成果附件1:χχχχ”,“学校全名+主持人姓名+成果附件2:χχχχ”等等)。(见附件3)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8367252。电子材料请按要求打包发送至yanpei115@swu.edu.cn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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