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经济法学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办学历史久远,师资力量雄厚。为提高和满足法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相关在职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校的规定,我院决定举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
一、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其他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均可报考;
3、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已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二、专业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方法论 | |
经济法总论 | |
公司法与破产法研究 | |
选修课 (不申请硕士学位者,可少修3门) |
实用英语写作 |
法理学 | |
民法总论 |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
银行法与证券法 | |
民法解释学 | |
民事诉讼法研究 | |
保险法 | |
文献检索与学术规范 |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
法律英语 | |
法学前沿 |
三、教学安排
1、学习开班:每年4月开学(根据需要也可10月增加开班);
2、课程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制两年;
3、周末班(隔周双休日)授课。学习地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9000元人民币(贰万玖千元整)(*包含两年课程班学习费用、管理费、书籍资料费、校考考试费、答辩费、论文指导费)。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最终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1寸免冠蓝底相片2张;
4、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注:周末咨询或报名需提前预约。
(二)外地学员可函报,邮寄以上报名材料并转账培训费用:
通过银行将培训费用汇入以下帐户(在汇款单“汇款来源”栏注明“法学院培训费用”字样);
户 名:西南财经大学;
账 号:22 8914 0104 0005 359;
开户行:农行成都青羊支行。
六、考试科目
学校研究生部题库考试科目(共4科,每科70分通过)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3、经济法总论
4、公司法与破产法研究
*注意:题库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份和十月份两次,考生报考时须学士学位满三年。从第一次报名题库考试开始计时,申硕时间为四年。应在3年内完成题库考试、国家考试及论文发表(CN刊物,必须署名西南财经大学)。在此期间,保留已通过科目的成绩,未通过的科目可补考,另申请人注意,申请人论文从开题到送审及答辩,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
全国联考科目(共两科,每科60分通过)
1、学位外语:英语;
2、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一次考完,各占20%的题量);
*上述考试科目和政策国家如有变动,按照国家新规定执行。
*注意:全国联考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份,一年一次,可单科报考,也可两个科目同时报考。从第一次报名题库考试时间计时,四年有效期内共有三次国考机会,通过科目的成绩有效,补考没有通过的科目,报名费为单科100元,学员承担,考前缴纳。
七、颁发证书学位申请
1、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我院审核颁发学院结业证书;
2、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格论文答辩后,由主管发证单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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