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0年会计硕士(MPAcc)复试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津大学2020年会计硕士(MPAcc)考生复试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本办法经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计划招收41人(含推免);非全日制计划招收60人。

  三、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不低于:总分205分;英语二单科成绩45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单科成绩90分。

  四、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须在网上下载《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签字。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并签字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准考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5.《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请下载附件并签字扫描,仅限非全日制考生)。

  复试前,考生须按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到一个PDF文件里,与时事政治论文一起,在截止日期前请用网报时的邮箱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要求请参照以下复试工作安排)。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自主划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一)复试内容:

  (1)时事政治考核

  (2)专业综合课考核

  (3)综合素质面试

  1. 时事政治考核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时事政治的论文1篇。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提交论文或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低于论文满分的60%),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考核的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cc项目网站(http://mpacc.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时事政治论文需提交PDF格式,以“时政论文+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命名文件,与资格审查材料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请参照以下复试工作安排)。

  2.专业综合课考核

  专业综合课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理论与方法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运用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面试

  ①面试形式为个人面试。

  ②综合素质面试内容

  ●个人工作的相关经历、经验及业绩

  ●价值取向与职业道德

  ●综合考察考生的未来发展潜力

  ●逻辑思维与应用知识的能力

  ●对国内外重要时事、政策的了解及理解程度、社会责任感及法律意识

  ●判断力、自制力与应变能力、表达与沟通能力

  ●人际交往、团队合作精神与组织协调能力

  ●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特长及爱好

  ●英语水平(听说理解能力及专业词汇的掌握情况)

  (二)复试形式(不含时事政治考核):

  远程网络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考生须独立完成此次面试。

  六、成绩构成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核×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40%+时事政治X1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X60%+复试成绩X40%。

  七、复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复试。面试过程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

  2、考生须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进行面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向所报考学院(部)报备面试地点。

  3、考生进入面试流程后,须旋转摄像头360度,进行环境展示,并按照秘书老师要求,上报面试地点,完成身份验证工作。

  4、严禁考生在远程面试过程中进行摄录、截屏等操作,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5、学校对网络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如发现考生存在违反复试规定的行为,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

  八、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优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优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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