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MPA教育所依托的公共管理学科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和市级特色学科群,我校也是天津市最早获得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市属院校。MPA教育中心所在的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以培养新时代财税与公共管理人才为使命,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2020年获天津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实效奖和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MPA特色研究方向所依托的行政管理专业和财政学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培养方向

  行政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培养特色与优势

  1.学科与专业特色鲜明

  “天财”MPA依托于学校传统的财经类优势学科,在公共管理与公共财政的交叉融合上已形成明显的学科特色,致力于培养高水平、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财政学所属的应用经济学为天津市顶尖学科;公共管理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财政学和行政管理两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行政管理专业和税收学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税收学专业同时也是天津市一流专业。

  2.办学质量持续提升

  天津财经大学于2007年(全国前100位)获得MPA专业学位授权点。累计招生1926人,已有1399人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获评B-,位列全国财经院校第五名。

  3.师资力量雄厚

  “天财”MPA的师资来自于校内优秀师资和实务部门资深公共管理者组成的双导师团队。校内师资主要来自财政税收和公共管理学科,同时从全校范围内选聘优秀教师承担MPA课程教学与论文指导。专职教师100%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教学团队均为天津市市级教学团队。

  4.重视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

  “天财”MPA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的比重,全国研究生案例入库数量为全国第6位,财经类院校第一位;在第五届和第六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是天津市最好成绩,在全国财经院校中名列前茅。为了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内学术与实践发展的前沿知识,每学期都邀请全国知名专家为MPA学生做讲座。

 

四、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注:考生填报时必须真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写明常用联系方式、详细通

  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网报期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请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要求,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公共管理硕士的学位代码为:125200

  (二)网上确认

  网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参加网上确认的不予准考。具体安排详见各考点网上通知。

  注:报考点选择天津财经大学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通知。

  (三)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

  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

  2.204外国语,2023年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五、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非全日制(定向就业)MPA计划招生130人。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六、学制与学费

  学制为2.5年,学费为2.2万元/学年,总学费为5.5万元。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按照我校MPA教学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天津财经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天津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学校,录取前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外地生源根据录取情况确定授课形式)。

 

九、关于复试

  复试相关要求以MPA中心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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