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字经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满足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出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专业硕士项目(专业名称:数字经济,专业代码:025800),旨在培养理解数字经济运行规律,系统全面掌握数字产业化、产业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数字治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否则我们将不能接受您的各项申请:
◆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在大学本科结业后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者。
◆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
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项目设置
1.学制:2年,其中18个月授课,6个月论文撰写。
2.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周末授课。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不提供住宿。主要授课地点为北京。
3.学历学位授予: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数字经济硕士学位。
4.招生人数:30人。
5.学费:29.8万元(待定),分两年缴纳。
四、报名
考生须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招)”要求进行报考。
1.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
报考院系:051经济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025800)
考试方式:统考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经济学原理(616)、数字经济基础(863)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3.确认环节
(1)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
(2)其他考点
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五、初试和复试
1.初试(2024年12月)
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经济学原理(616)、数字经济基础(863)。
初试时间为每年12月底,具体以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复试(2025年3月至4月)
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方案将于复试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公布。
六、录取
1.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面向拟录取硕士生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我院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4.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1.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2.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详细准确,因考生填写不当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复试时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5.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本通知将做相应调整。如有变化,请以后续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