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应用心理硕士(MAP)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为了适应人工智能新时代发展,响应国家加强建设科技强国的需求,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简称心理系)推出认知智能应用心理专业硕士项目。该项目紧密结合心理学与人工智能,学生既能从心理学研究中获得迭代升级人工智能的技术,同时也能将人工智能技术反哺于心理学的应用,成为时代亟需的“心理学+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

  认知智能应用心理专业硕士项目招生对象为希望将心理学与人工智能知识深度融合,有一定技术基础的互联网、计算机、临床咨询和智能制造等人工智能或心理学方向从业人员。

  项目将心理学与计算机科学、工业工程、设计等交叉学科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将心理学与人工智能的理论与技术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文化等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项目由清华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系具体组织招生和统筹培养。项目拥有雄厚的交叉学科师资力量,除心理系专任教师外,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工业工程系、自动化系、美术学院信息艺术系、社科学院社会学系、社科学院政治学系等多学科教师也深度参与授课和学生培养。项目具有强有力的“心理学+人工智能”培养支撑条件。清华大学在人工智能、信息科学、生物医学等方面的优势积累是开展现代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支撑。心理系与脑与智能实验室、未来实验室、教育研究院、医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等多个院系机构在学生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有多年的紧密合作,为项目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 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 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 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课程设置

  清华认知智能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的课程设置,紧密结合行业实际,以模块的方式进行设置,力求找到心理学与科技的最佳结合。

  本项目培养内容涉及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人机交互技术、机器人交互设计、大数据、用户体验等内容。

 

四.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

  1、报名方式

  考生须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本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

  2、报名信息

  报考单位代码:10003 清华大学

  报考院系:095 心理与认知科学系

  专业代码:045400应用心理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研究方向:01(非全日制)认知智能项目

  3、考试与录取

  根据该项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招生名额

  24人。

  5、考试科目

项目名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认知智能项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复试地点:校本部(北京)。复试内容:综合笔试和面试,均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1)101思想政治理论和204英语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347心理学专业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考核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数理基础、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基础等,但不局限于上述内容。

  (3)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心理学与人工智能知识融合、应用的能力。

 

五.培养方式

  我校认知智能应用心理专业硕士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般周末授课或分阶段集中授课,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项目学费为人民币19.8万元。本项目仅招收原单位定向生(在职培养),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被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六.学位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应用心理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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