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人工智能学院招收生电子信息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13人。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就读学校在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在津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

  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均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请提前查阅《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要求,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再进行网上报名。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5.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无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五)考试大纲、命题及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3月中下旬,复试科目及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学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加试:数据库原理、C语言。且需满足:持有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二)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考生的各学院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公布。

  (三)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学费、住宿、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初试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学费标准及住宿

  1.学费3万。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宿舍。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三) 学制

  学制3年。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报考专项计划、初试加分项目、享受照顾政策等的相关要求,以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

  (三)为持续深化工程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加快构建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国家急需关键领域高层次战略人才,学校于2024年8月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并获批为天津市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建设单位。卓越工程师学院将开展以“项目制”为主要形式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未来入选卓越工程师学院,成长为国家急需关键领域的卓越人才!

  (四)如招生简章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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