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培养相关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运行、培养环节稳步、顺利进行,现将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1.公共课开课

  本学期公共课为《工程伦理》,2月28日开课,课表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http://www.gs.tyut.edu.cn/info/1033/3708.htm

  2.专业核心课开课

  (1)3月11日前开课,各培养单位排课时注意对照公共课课表避免时间冲突。

  (2)核心课原则上应在研究生院专教上课(提前申请),排课不超过8学时/周、3学时/日。

  (3)核心课课表须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以“XX学院+核心课”命名,3月4日前发送到研究生院(296531805@qq.com)。

  3.专业选修课开课

  (1)核心课开课后一周内开课,排课时注意对照公共课、核心课课表避免时间冲突。

  (2)专业课原则上排课不超过8学时/周、4学时/日。

  (3)课表应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并在3月11日前将专业选修课课表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以“XX学院+专业课”命名,发送研究生院(296531805@qq.com)。

  4.其他

  (1)各培养单位应按时提交核心课课表和专业课课表网站链接,研究生院将统一将课程安排在网站上公布;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规范化管理,课程开课前教务秘书须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上课名单,提供给授课教师;

  (3)授课教师须携带教学大纲、学生名单、教案、指定专门教材等教学资料上课,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教学任务,做好考勤等学习过程记录,并作为最终结课考核成绩依据,并在结课后两周内将及时录入成绩;

  (4)研究生院将加大课程督导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纳入二级绩效考核范围。

  二、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教〔2021〕3号)规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结果要求在2022年6月30日前由导师在系统中录入。研究生院将对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预计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研教〔2020〕2号)规定,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要求至少在论文校级盲审前一个学期进行。

  1.预答辩时间

  截止于2022年7月15日,以录入预答辩结果时间为准。

  2.预答辩申请流程

  (1)博士研究生需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预答辩申请,提交后下载表7《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

  (2)完成系统申请后,研究生需提前1周向所属培养单位教科办提交《研究生培养环节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培养环节申请表》汇总后及时报研究生院。

  3.预答辩结果录入

  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后,应及时持《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到所属培养单位教科办,由教科办老师在系统内录入预答辩结果。《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由研究生本人留存,以备毕业存档。

  4.其他

  研究生院将于本学期末对预答辩录入情况进行统计,未按时按要求录入结果的下学期不予送审论文。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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