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院系推荐名额:
2020年学校分配给校部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5名,硕士30名。经管学院推荐名额为博士生不超过1名,硕士生不超过2名(如推荐2名需排序)。每名参评学生须按学籍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和评选。
三、学生书面材料准备
1. 申报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评审情况”、“研究所意见”均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
2. 申报学生填写《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1.材料提交
10月8日9点~12点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0份)、《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10份)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学楼旁东小楼206室学生事务中心王老师处。
10月9日(周五)学生事务中心对申报学生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院系答辩安排
10月12~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安排好时间)统一采用答辩(需本人完成答辩)、会评并票决的形式进行,当场公布院系推荐名单。申报学生需准备5分钟的答辩PPT,介绍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获得的荣誉奖励等。
3.10月19~20日学院将推荐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材料报送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参加初评。
4. 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初评,于2020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初评和公示工作。
5.公示结束后,学院根据初评结果通知申请人完成网上审核。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结果将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到学生处。
五、系统数据提交
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公示名单的学院候选人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通过系统完成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 院系管理老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提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积极鼓励、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好校部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以会评形式组织国家奖学金初评,初评结果不是最终结果,校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还将进行差额评审。
2.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评审结果当场公布,并通知到学生。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与学生事务中心王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