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创建于1947年,其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矿业类院校——东北工人学校。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理、工、管、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工为主、以矿业为学科专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有“煤炭工业的脊梁”“矿业工程师的摇篮”之美誉。
二、学院简介
经济学院始建于1987年的经济贸易系,2003年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经济、管理学院分立,成立经济学院。学院坚持紧跟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科技大学步伐,秉承“厚德博学、强吾兴邦”校训,大力发扬“自强不息、创业创新”办学精神,践行“立足应用、精准育人”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社会需要为导向,大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持。
三、学位点介绍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4年获批金融硕士(MF),2015年开始招生。依托应用经济学校级重点学科开展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学科建有金融研究所、区域经济与区域安全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所、资源经济与安全管理研究所等相关研究机构,为硕士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我校“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培育智库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等高层次平台也为金融专硕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我校金融硕士(MF)项目专业教师22人,黑龙江省教学名师1人,校教学名师2人。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省级科研项目34项,厅局级项目10项;发表学术论文96篇,其中SSCI收录3篇,CSSCI收录20篇,SCI收录2篇,EI收录4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多项科研成果获应用、获省级领导批示;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哈尔滨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
四、金融专硕培养简介
(一)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金融专硕:计划招生名额2名,学费标准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拥有较强的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
(三)培养方向
1、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2、证券投资与资本运作
3、国际金融
4、能源金融
(四)培养特色
课程思政,教书育人同向同心。结合办学和学科特色,传承“四大精神”、开展“五色教育”,将爱国主义、科学精神和科技自立自强融入研究生教育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主渠道作用,研究生导师获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大赛二等奖。《金融法》和《高级微观经济学》课程获批黑龙江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案例建设项目。
丰富活动,全面提升能力素养。积极组织研究生线上线下参加专家讲座、学术论坛,不断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学术素养和理论水平。积极组织研究生参与专业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荣获研究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
产教融合,全程多元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的作用,实现协同育人、资源共享。构建企业导师在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体系建设、课堂教学、科研工作的链条式全程协同育人。
(五)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1金融学综合(需使用计算器)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