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红旗团委”,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平安校园”“文明单位(校园)”“依法治校示范高校”“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一级单位”。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培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200余人。

  学科特色显。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5个,学位授权点实现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全覆盖。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4‰。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 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2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其中矿业工程为省属高校唯一进入世界百强学科。

  导师队伍优。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255人,其中专任教学科研人员1721人,高级职称教师842人,占比63.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98人,占教师总数的68.2%;博士生导师98人,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引进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各类有关重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在斯坦福大学发布的2022年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中,分别有6位和25位学者入选“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和“2022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居省属高校第一。2017年以来,学校先后涌现“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荆楚好老师”“武汉市抗疫先进个人”等优秀教师群体。

  科研实力强。学校现有1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三峡实验室、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7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与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91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69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各类奖项22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专利授权1736项。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收录7000余篇。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

  育人质量高。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思路,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年均获奖120余项。机器人足球队共荣获2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研究生就业率稳步提升,达98.2%,高质量就业率60.51%。涌现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

  社会评价好。经过五十余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先后与11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同新西兰梅西大学、英国邓迪大学等高校签订“1+1+1”双硕士项目校级合作协议开展国际联合培养,并于每年选拔优秀硕士在校生赴国(境)外参加短期国际研学或学期交流,创新硕士研究生的国际交流和培养模式。学校位列CWUR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世界第1214位,国内高校第187位,湖北省属高校第三;位列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世界第935位,国内高校第98位,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位列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第145位;位列校友会2023中国大学排名第178位。

 

一、招生说明

  (一)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费6万。

  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未按规定网上确认、缴纳报考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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