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 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 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 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制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2万/学年
四、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安排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01数学一
科目四:834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 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 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 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 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 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 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 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 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学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九、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 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录取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 取档案。
十、注意事项
1.2024 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 2023 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 2024 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网上确认、初试、复试等。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不参评奖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
5.我校就业根据考生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6.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不接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