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春季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即日起,开展春季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18、2019、2020、2021级春季博士研究生。

  二、缴费方式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西电科大”公众号,通过银校通系统缴费。

  2、校园网环境下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3、现场缴费:本人前往南校区财务处收费大厅(财务处东区-资金管理科)刷卡缴费,不代扣,不支持现金缴费。

  4、如需发票,请在缴费完成后登陆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下载。

  咨询电话:81891002(财务处)、81891316(研工部)

  三、学费标准

  1、2021级春季博士新生学费标准如下:

  ①申请审核制非定向博士生1万元/年,定向博士生1.6万元/年。

  ②硕博连读生补缴半年硕士学费与全年博士学费的差额。

  补缴差额=博士学费-本人实缴的当年硕士学费×50%。

  2、2018、2019、2020级春季博士学费标准如下:

  非定向博士生1万元/年,定向博士生1.6万元/年。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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