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15人
以上招生计划为学校预编制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招收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学制年限
学制3年,最长学习期限5年。
学费:6万
三、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我校代码为:10758。我校报考点代码为:6508。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址:https://www.chsi.com.cn)。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其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和调剂
1.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文件。
2.跨专业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相关要求请关注报考学院复试及调剂实施细则。
3.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6.经学校研究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7.各类政策性考生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名单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