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推动各学科开展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学校印发《厦门大学群贤学科学术讲座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厦大研〔2022〕45号),鼓励各院邀请境外知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讲高水平学术讲座(其中人文社科类讲座以线下为主)。现将2024年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学校设立群贤学科学术讲座资助专项经费,将按一定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境外专家学者主讲的高水平学术讲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讲座酬金、学科学术咨询酬金及与讲座组织开展相关费用。
2. 专项经费按以下三类标准提供讲座资助:
(1)报告人为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重要奖项获得者,每场讲座最高资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
(2)发达国家和地区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重要国际学术组织院士/会士;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主编;或相当层次人员;每场讲座最高资助额度为0.8万元人民币。
(3)报告人为境外一流高校或科研机构相关领域具有重大影响或取得重要成就的教授或相当层次人员,每场讲座最高资助额度为0.5万元人民币。
3. 每年最多资助每个学院(研究院)举办10场讲座。原则上,同一报告人每年仅资助一次。
我校非全职教师在约定的讲座工作任务之内开设的学术讲座,不纳入本专项资助范围。
原则上,对获得南强学术讲座、群贤大讲堂等经费支持的,不予重复资助。
4. 线上讲座可通过“厦大群贤”网络学术平台实现云直播,面向校内外师生、科研人员等开放。
二、资助申请与管理
1. 申请截止日期
春季学期的讲座:截止3月20日
夏季学期的讲座:截止6月20日
秋季学期的讲座:截止9月20日
2. 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应严格把关报告人、讲座内容和学术水平,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填写《厦门大学群贤学科学术讲座资助申请一览表》(模板见附件2;请将excel版、签字盖章件pdf版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tangmiao@xmu.edu.cn),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
(2)申请单位须于2024年3月、6月和9月分别发布春季、夏季、秋季学期的讲座初步安排。
(3)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讲座资助申请后,最终确定资助讲座清单及额度、划拨资助经费。
3. 讲座管理
(1)举办单位须根据学校学术活动审批流程和外事管理规定报批后举办讲座。
(2)举办单位应重视学术讲座信息宣传,多渠道公布讲座安排,畅通校内外参会渠道,促进学术交流,发挥社会服务功能。
(3)讲座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新闻稿及宣传照片。研究生院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稿件在公众号或网站发布。
(4)举办单位应合理使用本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原则上在当年度执行完成。费用报销程序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在资助额度范围内据实报销,超出资助额度的费用由举办单位负责。
(5)鼓励各学部统筹协调,形成相对固定时间、常态化的研究生国际学术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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