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陕西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高校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报3个。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的建设条件。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省教育厅本年度将重点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清洁能源、储能、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研究中心。
5.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6.依托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对工程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请拟申请的工程中心的负责人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索要账号。
凭账号及密码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
各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请于2022年10月8日17:00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及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3120005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于10月9日-10月11日期间举行校内评审答辩会,并在评审前一天通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份数等,请各位负责人按照申报书内容提前制作答辩ppt。
3.学校将根据发展需求和《办法》的要求,择优推荐,拟推荐的工程中将在学校公示5天。
4.请拟推荐的工程中心负责人于10月17日前将正式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临潼校区行政楼303办公室)。正式材料包括: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第一页为封皮(请选择布纹纸打印)。《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一式七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玮 阎迪
联系电话:62779055 62779208
科技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