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结合新乡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2.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4.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属于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当有环保合格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依托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5)依托单位其他获奖或认定证书;

  (6)依托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供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请填写附表一);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外聘专家聘书、职称证书(请填写附表二);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拥有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请填写附表三);

  (10)研发新产品的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11)信用承诺书。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新乡市XXX(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

  3.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依托单位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新乡医学院 2022年”),一式四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组织方式

  1.我校附属医院随学校统一申报。

  2.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地合作科 牛志国0373-3831962

  邮箱:xdb@xxmu.edu.cn

  报送地点:校地合作办公室(科技楼一楼西)

  校地合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考核暨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