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基地。 截至2022年3月,设有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20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7000余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1143人),留学生3000余人;有70个本科专业,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 "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5个学科进入ESI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浙江师范大学肩负着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浙江师范大学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二、报考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科研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如有);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报名登记表。

  

四、课程设置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科目 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科目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除英语之外的其他方向) 教育学 英语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育学方向) 教育学 英语

  

五、学位申请流程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学位申请流程包括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与"全国统考"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参加报考专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利用双休日、假期等时间,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相关学院的安排为准。申请人除参加课程学习之外,可同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每年组织一次,一般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具体以每年的通知为准。考生按照"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要求,在"学位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统考。

  2、第二阶段 论文写作与答辩

  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盲审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颁发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浙江师范大学法颁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法学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培养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

  

七、上课形式

  线上+线下

上一篇: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学理论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