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质量原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是学位论文撰写的基础,决定着论文的研究方向和质量。研究生及其导师应对选题及前期准备工作有充分的讨论和评估,专家考核小组应认真负责、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2.创新原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硕士研究生创造性成果的集中体现,开题论证时应立足于科学前沿,围绕重要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要求研究生开展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突出创新性。
3.可行性原则。开题论证要考虑从题目大小和难度、研究基础、研究条件、拟解决问题、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防止达不到预期目标。
二、涉及研究生范围
2020级博士研究生(4年制)、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年制-3年制)、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制)及以往未开题的研究生。
三、开题工作流程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流程如下:
研究生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导师审核通过——学院组织安排论文开题论证——研究生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并提交开题报告及审核表——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开题论证完成。
注: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研究生在开题报告提交后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在进行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呈现“开题报告审核通过”且开题时间不少于1年或6个月,方可进行博士或硕士学位申请。
四、开题论证程序
1.专家组组长介绍本组研究生和专家的基本情况,专家组应由除本人导师外不少于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校外专家则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开题论证必须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研究生就学位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及方法、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预期创造性成果、研究工作计划等进行阐述。
3.专家提问,研究生开题答辩。
4.专家组集体评议(指导性评议标准见附件),现场公布开题论证结论。其中,开题结果为C和D的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开题总人数的20%。
对于开题结果为C的,专家组须提出明确的修改建议,导师须加强指导,确保研究生在2个月后完成二次开题。对于开题结果为D的,专家组须提出明确的理由,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导师须加强指导,确保研究生在6个月后完成二次开题。
5.开题结束后,开题考核小组秘书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交由组长签字盖章,交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1份/人)由组长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存档。
五、开题报告提交
研究生完成开题论证后,须及时将最终版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审核表》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各学院秘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并录入开题结果,导出《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其它纸质材料,学院整理归档备查,研究生院不定时抽查。
六、其它说明
1.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年制-3年制):开题论证须在第3学期12月底前完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录入);
2020级博士研究生(4年制)、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制):开题论证须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前完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录入)。
2.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3.开题结果等级为C者,需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0天,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提交纸质开题报告进行二次开题,网上开题信息需重新填写提交。
开题结果等级为D者,需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再重新进行开题,开题申请信息需重新填写。
4.开题论证通过者,选题即可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若学位论文题目或研究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则须重新进行开题论证。
5.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各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高素质的普通中学各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不涉及小学学科教师培养(小学学科教师培养由小学教育专业领域承担)。其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并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一致。学位论文的主题可以包括课程、教材、案例开发与教学设计等,但需将相关指导思想、设计与应用、成效与反思等内容以“论文”的形式呈现出来,并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与要求。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