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第41号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浙师研字〔2017〕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3月1日-7日,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
二、资格审核
(一)初审
3月7日—10日,转出和拟转入专业的导师、学位点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签署意见。
(二)复审
3月11日前,拟转入学院填写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pyzyxw@zjnu.cn,由学校进行复审。
三、学院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案公布
3月7日-11日,由收到拟转入专业申请的学院制定转专业考试方案,方案须明确考试范围、内容、时间以及考试形式。学院应在3月11日前发送电子版考试方案至邮箱pyzyxw@zjnu.cn(邮件命名:XX学院转专业考试方案),纸质方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433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组织考试
3月11日-15日,由拟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通过后,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并在转专业审批表签署意见。
四、公示
3月20日前,拟转入学院应将填写完整的转专业申请表、《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公示转专业名单,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更改研究生学籍注册专业信息。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