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工业大学支取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请所有于2021年11月份在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处、之江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部办理过一次性住房补贴手续并经省直房改办审批通过的教职工,按附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可按以下两种方式支取一次性住房补贴:

  1.自助办理。教职工带上材料和银行卡去省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办理完成后可直接打入银行卡,地址: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西湖区凤起路619号)或古墩路综合服务大厅(西湖区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

  注:自助办理需带上所需材料的原件。

  2.委托学校办理。教职工将材料提交到朝晖校区东科教北217室,之江学院的老师提交到之江学院行健楼213室。计财处汇总后报送到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建设银行开具银行存单,计财处领取存单后通知发放。具体领取时间根据省直住房中心审核和建设银行开具银行存单的进度确定,届时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敬请大家关注。

  注:一次性住房补贴涵义详见计财处网-业务导航-具体业务-公积金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13658。

  公共事务管理处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320071。

  之江学院财务与审计部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517

  之江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部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598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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