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灵活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
各学院(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学院(中心)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校纪委办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三、招生计划
非专项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 | |
考四门 | 325 | 45 | 75 |
考两门 | 195 | 45 | 100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学校分配各学院(中心)的招生计划如出现生源不足,学校统一收回进行再次分配。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平台
为有效防范疫情蔓延,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学校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具有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功能,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和操作规程等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2日-19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
(三)复试分值及考核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考查10分。因受疫情影响,对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各学院(中心)可进行一定调整。
1.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值为90分,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查。综合素质考查分值为10分。各专业面试小组审查考生提交的《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还可以在面试考核环节结合考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提交综合素质考查材料的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学院(中心)党委负责,通过审查考生《复试政审函调表》等方式,全面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4.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考核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管理类联考专业的面试考核内容分值构成可由相关学院(中心)另行规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应安排专人全程在线监考,并对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由相关学院(中心)组织实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标准化处理后的百分制初试总成绩X70%+复试成绩X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非管理类联考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70%+复试成绩X30%。
2.管理类联考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X70%+复试成绩X30%。
(五)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学校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各学院(中心)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资格审查的补充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网上资格审查的通知》。
(六)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中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七)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工作在9月份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进行。
五、调剂
(一)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调剂。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二)调剂时间:2020年5月20日-30日。具体时间以接受调剂的学院(中心)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中心)按照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200%-30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调剂复试人数。
(六)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的学院(中心)将提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接收学院(中心)负责。已经向我校缴纳复试费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参加我校调剂复试,需缴纳复试费。
六、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中心)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具体安排、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中心)网站。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中心)提出申诉,学院(中心)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中心)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中心)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