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设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六个本科专业。公共管理学科为浙江省一流A类学科,在国内三大权威学科排名均列省属高校前茅。行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入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程管理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已形成学科交叉好、专业支撑强、资源共享优的专业学科体系。
二、项目介绍
本学位点于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授予权。MPA学院全面负责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项目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资管理、学位管理、案例库开发与建设、学员管理和校友管理等工作,受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研究生院的监督与指导。
浙江财经大学MPA办学地点位于杭州主城区文华校区,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同时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MPA学院通过内培外引等方式,已形成了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
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突出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融合的培养特色,坚持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专业化高端化道路,以“精管为公,善治天下”为己任,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浙财大MPA品牌。
三、专业方向介绍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培养一流的懂财经善管理的公共部门的领导人才。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重点打造五个专业方向: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公共财政与金融监管、国土规划管理与环境保护。
(一)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
该方向主要面向地方各级党务系统、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政策制定与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等系统。系统掌握政府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发展的新动向,培养具管理现代化能力政府部门与政策研究系统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二)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
该方向主要面向城市街区管理、城市交通、市容环卫、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系统掌握城市智慧管理和公用事业监管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发展动态,培养具有较高的城市管理实务能力和公用事业监管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三)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
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方向培养具有坚实的国家安全管理能力、较高的应急管理实务能力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该方向主要面向城市公共安全、城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基层应急管理、应急科学研究等部门。系统掌握城市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发展动态,培养具有较高的应急管理实务能力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四)公共财政与金融监管
该方向主要面向财政税务、海关、国资管理部门、银保监会、证监会、各类金融业管理、投融资平台管理机构等系统。系统掌握公共财政与金融政策和金融监管业务,适应智慧财税与互联网金融趋势下的新形势新要求,培养具有较高的财税政策制定、关税管理与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五)国土规划管理与环境保护
该方向主要面向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程序和管理实务,培养具有较高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高水平综合应用型管理人才。
四、培养特色与优势
(一)打造经管复合型领导人才
本专业注重发挥经济学、管理学的优势,培养能够将公共管理知识运用到经济管理领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环境,具有领导力和执行力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
(二)厚植于一流的公共管理学科
浙江财经大学MPA依托学校优质资源和强势平台,学校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浙江省唯一的一流A类学科——公共管理学、浙江省登峰学科——应用经济学;以及浙江省政府重点研究基地——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
(三)紧扣社会发展的需要
浙江财经大学MPA专业设置了紧扣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方向,紧密把握新时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浙江先发地区对公共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理念。除符合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专业发展需要外,还新增了应急管理方向,响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在需求。
(四)开创特色的案例教学课程体系
浙江财经大学MPA在课程教学上坚持问题主导和案例主导,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符合地方政府实际的系列课程体系。专门打造的“行政论坛”定期邀请地方政府领导为学生开展实践领域前沿问题讲座,为培养公共管理的领导人才创设了最佳的情境模拟。
(五)提供更大平台的学生人脉资源
凭借培养规模的优势,加上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如新生派对、素质拓展、新老生联谊、社会实践调研等模式,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给予了学生在浙江省内独有的人脉优势。
五、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财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六、招生人数
拟计划招生总人数110名,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国家和浙江省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作适当调整。
七、报名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MPA项目通过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报考方式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浙江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jsc.zufe.edu.cn)。
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科目2:英语二;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复试笔试参考资料:《半月谈》、新华社等2024年3月-2025年3月刊发时事政治资料及本年度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面试考察公共管理专业知识与理论。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确定,将另行通知。浙江财经大学MPA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具体办法以MPA学院网站2025年招生复试公告为准。
九、录取
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学制、培养及学位
学制2.5-4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及奖励政策
(一)收费政策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按照7.5万元标准缴纳学费,分两次收取。
(二)奖励政策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奖励体系由院长特别奖、优秀论文奖、综合奖、案例奖、入学奖和荣誉称号六类组成。优秀学生将有机会提供海内外游学交流机会。